讲述一个27岁的男子回家和父母一起住,当年青的吉姆(Casey Affleck演)决定自己无法独力完成后, 他回到在印第安纳的家乡小镇-- 让双亲庇护着。而当地一名妇女和她儿子解决了吉姆和家庭不和谐的关系,那个小孩更把他当成父亲般看待,想办法履行棘手的家庭责任。 这部电影描述了一位作家哈蒙(John Cassavetes饰)和他的妹妹莎拉(Gena Rowlands饰)生命中的几天。电影中的大部分情节都是在哈蒙的家里发生的,他们在生活中挣扎:哈蒙过着极其颓废的 库根是一个亚利桑那州的巡警,他被派到纽约去接收一个犯人。而库根的外型和作风让所有的纽约人都认为他是个来自德克萨斯的,这是一件十分令库根烦恼的麻烦事。更令库根头痛的是,纽约方面在他到来之前并未把犯人的交接手续办好,他还得在这里待上一阵。正当他还在想怎样才能快点离开这个鬼地方的时候,那个犯人居然逃狱了。库根也被命令立即回家。这会库根可不干了,在这里白忍了许久,居然还要空手而回,为了平衡自己的怨气,也是为了自己的面子,他决定在纽约抓住这个犯人,当然,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鬼地方,他还得给自己找个帮手。